(一)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入院、转院、制定照护计划和预防风险的依据。
(二)能力评估结果作为养老结构照护分级的重要依据。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不同的能力分级和需求,制定相匹配的照护等级和计划,保障老年人的身心安全。
(三)风险评估结果、健康信息作为老年人风险预防的依据,在照护计划中应重点体现,将风险告知老年人及协议人(相关人),并签订风险告知书。
(四)对于出现精神异常或自杀自伤或杀人倾向的老年人,可交由医疗结构的医生评估、诊断和治疗。
以三项基本评估原则为主。尊重原则:以老年人为中心,尊重老年人权益;客观原则:操作者应客观、真实、准确地进行评估;以人为本的动态评估原则:遵循“以人为本”原则,评估包括接受服务前的初始评估、接受服务后的常规评估、状况发生变化时的即时评估、因评估结果有疑问时的复核评估。
CGA临床应用数十年来,已产生了丰富的临床证据,针对自我照顾能力不同的老年人群,具有不同的效果。英国学者Warren是第一个在大型综合性慢病医院中实用CGA并根据评估结果为患者制定相应的治疗策略。通过干预,使大部分长期住院的患者得以出院。CGA老年综合评估的有效性由此得以初步证实,由于内容繁多,临床应用受到限制,但如仅对患有多种疾病的衰弱老年患者进行CGA,则获益最多。目前CGA的主要评估对象限制在衰弱老年患者中。

1. 评估机构应对CGA老年综合评估的有效性进行监督,包括但不限于:评估过程的独立性;评估流程的规范性;评估方法的科学性、公正性;评估结论的准确性。
2. 评估机构应组织人员,定期对评估质量进行抽查,被抽查人员应留下本人信息(姓名、联络电话、所属单位等),并由本人签名盖章以确认抽查结果。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风险项目评估的准确性;分值计算的准确性;评价描述与照护等级的一致性;评估建议和评估结论的匹配性。
3. 评估争议的处理:评估对象及法定监护人对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的结论有异议时,应在收到评估结论告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;复核评估由养老服务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评估机构实施;复核评估结论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。
4. 应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档案,并确保评估资料装订成册并纳入老年人个人档案管理,档案保管年限宜为老人年出院后5年;评估资料应自己清楚,信息详细、准确;评估资料应被妥善保管,不得以其他目的传播或泄露老年人信息。